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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拒不接受工作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履行工作岗位职责者;
(7)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由部门会同校计生委审定);
(8)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经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
5、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拒绝参加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为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设立监督举报电话2973837(总支办公室)。在考核核分计算时,部门考核去掉2个最高分、3个最低分;个人考核时去掉1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
〔此页无正文〕
后勤集团总公司党总支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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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科学、准确地对总公司各部门和职工一年来的工作做出评价,为职工竞聘上岗、奖惩、兑现有关待遇提供重要依据,按照公司人事分配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从12月17日至12月22日进行2015年度综合考核。根据《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度部门及个人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现对总公司各部门综合考核及全员年度考核做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总公司综合考核组
综合考核组由总公司领导、各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对二级部门及二级部门干部的考核。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曹 戈 田治学
副组长:高宝年 余 勇 魏晋东
成 员:许 毅 李晓岚 魏丽萍 王 成 吴秉礼
高 斌 陈富成 古振年 许会旺
2、群众代表(附件1):由各二级部门根据附件规定人数从职工代表、事业编制职工和关键岗位职工中推荐。
二、考核时间安排
1、2015年12月22日下午13:00,在1号北楼202教室进行后勤集团总公司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测评,二级部门及其干部工作考核(考核采用PPT形式汇报),处级干部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二级部门总结及干部述职时间为不超过6分钟。
2、2015年12月17-21日,各二级部门考核小组按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对职工个人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在12月22日前上报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3、2015年12月24日前总公司办公室将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公示后上报校人事处备案。
三、对部门的考核
1、考核内容
(1)2015年签订的管理、服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考核内容分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两部分,以定量考核为主。
2、考核方式
(1)定量部分考核:财务部、计量与质量管理部、综合管理办公室于2015年12月20日前根据年初签订的双目标任务书对各部门的管理目标、经营指标、水电指标、经济目标等各项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定,并书面报告考核领导小组。
(2)定性部分考核: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总结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情况,由总经理班子成员、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经理班子成员打分*40%+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打分*30%+群众代表打分*30%。
3、考核等级划分与确定条件
(1)各部门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单项定量指标完成100%认定为单项先进,完成80%(含)以上认定为合格,完成80%以下认定为不合格。
(3)安全管理指标评定执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及综合治理事件的部门不能评为优秀。
(4)年度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的部门直接定为不合格。
(5)先进部门的比例控制在30%左右。
四、对职工个人的考核
由各二级部门自行组织考核,各二级部门成立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对本部门职工个进行考核(包括全体在岗事业编制职工、管理技术岗位职工和关键技术岗位职工)。
对职工个人的考核,采用分组考核的方式进行,共成立七个小组。综合管理办公室、财务部及计量与质量管理部组成一个小组,其余各部门单独组成考核组(见附件2)。
1、考核内容及方式
(1)总公司处级干部考核
处级干部考核,由学校进行考核。按照《兰州理工大学2015年度部门及个人考核工作安排意见》和《2015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处级干部考核民主测评工作。根据个人述职述廉,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成绩由组织部负责统计汇总;述廉测评成绩由纪委负责统计汇总。
(2)总公司二级部门干部考核
根据二级部门干部个人述职和实际工作情况,由总公司综合考核组和二级部门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根据各组打分结果综合评定,并对二级部门干部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将考核结果上报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由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公示后通知各二级部门干部。
二级部门干部考核成绩=总经理班子成员打分*30%+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打分*20%+群众代表打分*20%+二级部门考核小组打分*30%
(3)普通职工考核
根据职工个人述职及其实际工作情况,由二级部门考核小组成员和参加考核职工进行考核。二级部门考核小组根据打分结果综合评定,并对职工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将考核结果上报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由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公示后通知各部门,同时由本部门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职工个人考核成绩=二级部门考核小组成员打分*40%+参加考核职工打分*60%
2、考核结果等级及比例
(1)年度考核结果等级
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年度考核等级比例
1)各考核小组严格按照总公司给本考核小组所属部门划定的优秀指标的总数进行推荐,不得超出。
2)部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该部门负责人不能被推荐为优秀。
3)推荐优秀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类、各层面人员的代表性。
4)凡是本年度获得省、部级奖励、政府授予的先进称号,工勤技能人员在省部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全国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者,可以直接定为优秀,且不占用本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指标。获得学校本年度“三育人”、“先进党员”等奖励者或在各专业协会获得表彰奖励者可以直接定为优秀。
5)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优秀人员,将作为总公司2015年度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相关规定
1、职工考核期限自为2015年1—12月,新参加工作人员和调入人员,其考核时间从正式报到起薪之日起计算,在见习期内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只写评语进行定性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定性考核情况只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2、2016年2月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若个人提出申请,其考核等级可以直接定为合格不再考核。
3、在进行个人考核时要将个人在本岗位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及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者;
(3)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含7天)者;
(4)事假累计三个月,病假累计五个月,病事假累计四个月者;
(5)工作中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由于个人原因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