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准确地对总公司各部门和职工一年来的工作做出评价,为职工竞聘上岗、奖惩、兑现有关待遇提供重要依据,按照公司人事分配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从12月17日至12月22日进行2014年度综合考核。根据《兰州理工大学2014年度部门及个人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对总公司各部门综合考核及全员年度考核做出如下安排:
一、成立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曹 戈 田治学
副组长:高宝年 余 勇 白 杨 魏晋东
成 员:许 毅李晓岚 魏丽萍 吴秉礼 高 斌 唐慧卿
黄保林 许会旺 陈富成 顾 军 武卫刚 荆 宁 谈春平
古振年 王宏雁 胡小婷 全 艳 李国宏 张仁清 王 平
沈 欣 崔国林 郭俊杰 刘天信 梁佰栋 张晓川 赵克昌
王鹏军 马俊好 石力文 王淑兰 龚文利 李生兴 马孝忠
二、对部门的考核
1、考核内容
(1)2014年签订的管理、服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考核内容分定量指标、定性评价和考核领导小组评价三部分,以定量考核为主。
2、考核方式
(1)办公室财务岗、质管部、水电公司、计量结算中心于2014年12月20日前对各部门的管理目标、经营指标、水电指标、经济目标等各项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定,并书面报告考核领导小组。
(2)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和总结,总公司领导、其他考核组成员分别按40%、60%打分加权后,确定出考核成绩(百分制)。
3、考核等级划分与确定条件
(1)各部门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单项定量指标完成100%认定为单项先进,完成80%(含)以上认定为合格,完成80%以下认定为不合格。
(3)安全管理指标评定执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及综合治理事件的部门不能评为优秀。
(4)年度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的部门直接定为不合格。
(5)先进部门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
(6)在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的部门,不能评定为优秀。
三、对职工个人的考核
将几个部门划片成立一个考核小组(见附表),共成立六个小组对个人(包括管理技术岗位、关键技术岗位)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1、考核实施及时间安排
(1)各考核小组成立考核工作班子,负责考核的时间安排、职工组织、测评表的发放收取及统计、《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领取发放及收取,总公司领导分头到各小组领导考核工作。
(2)后勤集团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按学校《处级干部考核办法》在2014年12月22日进行,根据个人述职述廉,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成绩由组织部负责统计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层干部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成绩由纪委负责统计汇总。
(3)各考核小组对职工的考核要求在2014年12月22日前完成。
2、年度考核方式及程序
(1)被考核个人在本考核小组范围内述职,接受民主测评(见附件),《考核登记表》在总公司填写考核内容后,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3)根据个人述职,经考核小组成员、职工分别按30%、70%打分加权后,确定出考核成绩(百分制),考核小组根据打分结果综合评定,并对职工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将考核结果上报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由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评定后通知各部门,同时由本部门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4)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优秀人员,将作为总公司2014年度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年度考核结果等级及比例
1、年度考核结果等级
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年度考核等级比例
(1)各考核小组严格按照总公司给本考核小组所属部门划定的优秀指标的总数进行推荐,不得超出。
(2)部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该部门负责人不能被推荐为优秀。
(3)推荐优秀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类、各层面人员的代表性。
(4)凡是本年度获得省、部级奖励、政府授予的先进称号,工勤技能人员在省部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全国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者,可以直接定为优秀,且不占用本单位优秀等次人员指标。获得学校本年度“三育人”、“先进党员”等奖励者或在各专业协会获得表彰奖励者可以直接定为优秀。
五、几项规定
1、职工考核期限自为2014年1—12月,新参加工作人员和调入人员,其考核时间从正式报到起薪之日起计算,在见习期内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只写评语进行定性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定性考核情况只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2、2015年2月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若个人提出申请,其考核等级可以直接定为合格不再考核。
3、在进行个人考核时要将个人在本岗位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及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者;
(3)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含7天)者;
(4)事假累计三个月,病假累计五个月,病事假累计四个月者;
(5)工作中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由于个人原因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
(6)拒不接受工作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履行工作岗位职责者;
(7)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由部门会同校计生委审定);
(8)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经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
5、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拒绝参加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考核日程安排
1、2014年12月22日下午1点30分,在1号北楼202教室进行后勤集团总公司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测评、对部门工作进行考核评定,部门总结考核述职时间为不超过5分钟。
2、2014年12月20日以前,各考核小组按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对职工个人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在12月22日前上报总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3、2014年12月25日前总公司办公室将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上报校人事处备案。
4、附件序号为学校文件排序。
后勤集团总公司党总支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