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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两校区及家属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通知

2024年03月11日 08:22 点击: 作者: 来源:后勤管理处

全校师生:

为方便广大师生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消除私自充电安全隐患,把校园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学校在两校区及家属区建设了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现充电桩已经安装调试完毕,并于2024311日开始正式投入使用。

一、充电桩位置

充电桩位于两校区及家属区,共计10个充电桩,140个充电位。详细位置如下:

1.兰工坪校区17号学生公寓北侧,旧锅炉房旁边空地(20个充电位)

2.彭家坪校区南村中心配电室西侧(20个充电位)

3.彭家坪校区红柳广场西侧(20个充电位)

4.彭家坪校区东区3号学生公寓西侧(20个充电位)

5.兰工坪后家属院044号楼1单元东侧(10个充电位)

6.兰工坪后家属院幼儿园后面原早餐店旧址(10个充电位)

7.兰工坪后家属院045号楼旁边原小卖部旧址(10个充电位)

8.兰工坪前家属院12号楼西侧停车位(10个充电位)

9.彭家坪校区3号地家属院4号楼1单元前(10个充电位)

10.彭家坪东区家属区西1号、西2号住宅楼西侧(10个充电位)

二、收费标准

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收费标准为:每4小时收费1元,8小时收费2元,依此类推,按照实际充电时间结算。

三、有关要求

1.每个充电位每次只能充一辆电动车,且仅限于两轮、小三轮电动车充电使用。

2.请勿在充电桩邻近放置易燃、易爆或可燃物品、化学品、易燃蒸汽等危险品。

3.充电时禁止驾驶车辆,只有在静止不动时才能充电。充电前请关闭混合动力车,充电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移出充电区。

4.对充电管理系统检修,应首先切断电源,以免发生触电危险。

5.请车主保管好各自的电源适配器和随身物品,如有遗失自行承担后果。

6.有关安全事宜请严格遵守学校安全与应急工作处2024229日在OA系统中发布的《关于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

充电桩属于学校服务保障类设备,请各位师生在使用过程中遵守使用说明和相关规定,爱惜充电设备,保持充电桩的整洁,共同创建有序、安全的校园交通环境。

四、联系方式

各位师生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以下电话联系:

1.售后保障电话:18709316663(王经理)

2.后勤管理处监督电话:2972787(兰工坪校区、彭家坪校区)

2972789(家属区)

3.学校投诉电话:7612345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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